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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制工作的推进,保安服务市场也已经打破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一家独大、垄断经营的格局,各类保安从业单位、保安队伍迅速增多、大量涌现,保安监管工作的工作量倍增、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给公安机关带来诸多问题与极大挑战。多年来,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有待规范,保安队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一些非正规保安组织,人员招收把关不严,培训工作严重缺失等。

国内媒体曾一度对保安行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事件进行报道,各类负面事件频发。有的保安员充当不法分子的帮凶和打手,甚至侮辱、殴打群众,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的单位或个人私招滥雇一些未经正规培训甚至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充当“保安”;有的私企、民企雇佣的保安员成为其看家护院的私人“武装”,更有甚者,有些所谓的“私人领地”连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都“不得入内”,甚至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给公安行政管理乃至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可以说,保安队伍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来讲,会成为“助手”,也可能成为“对手”。关键在于管理是否到位。因此,保安监管工作之于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之于治安管理工作乃至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保安监管工作之于公安机关,是其本职所在且责任重大。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职能部门,由公安机关负责保安监管工作是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保安服务市场的开放,各类保安服务组织数量日益增多,抢占市场份额、相互挖取管理人才、争夺队伍与地盘、压低价格恶意竞争,甚至出手殴斗等现象与问题开始出现,给公安机关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如果对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队伍管理不到位、对市场秩序不能规范管理和有效引导,将引发社会问题甚至造成严重恶果。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借保安之名发展起来的“帮凶”、“打手”必须严厉打击,以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保安监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目前国内的保安员有一大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青年或是城市下岗再就业企业职工,他们的权益保障、正当诉求得到满足本身就是一个民生问题。同时,他们的工作岗位遍及社会各个角落,其本职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也是一项直接涉及民生的服务工作。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保安监管工作也同样是直接关乎民生的公安基础行政管理工作,抓实干好,是对数量庞大的保安员群体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社会安全负责。

三、保安监管工作是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安队伍的正能量不可小觑。一是维护稳定、辅警处突作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对保安员进行动员发动和专项培训,提高其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使之参与到维稳工作中。二是维护秩序、打击犯罪作用。三是扶危济困、救助群众作用。2007年“7.18特大洪灾”中,共出动保安员4000余人次,为客户单位、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险情中直接救助群众300余人次,用实际行动确保了客户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展现了保安队伍敢打能拼、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这些作用的发挥,充分说明了保安队伍对社会治安防范、社会秩序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而且是越来越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也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四、保安监管工作是群防群治力量建设的助推器。

保安监管既是对一个特殊行业、特殊群体的监督管理,同时又是对社会治安和群防群治力量的直接、有效的管理。通过公安机关强有力的管控、有效的教育引导,其辅助警务工作,服务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作用将会不可估量。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体系、社会单元构成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过去的街居、家属院已慢慢变为物业小区;过去的国营、集体经济形式已逐渐被民营、外资、股份制、个体等经济体所取代。各个社会单元的安全保卫形式已由过去的单位保卫部门、治保会普遍更替为各种保安队伍,说明保安队伍显然已经成为社会安防最前沿的中坚力量、群防群治力量的主力军,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领导的一支重要的辅警力量。因此,要把以保安队伍为主的各种安防力量管理好、使用好,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第二梯队,公安警力的无限扩充”,成为治安防范、社会管理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