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太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在中国保安服务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中,除历史形成的、由政府公安机关出资主办的保安企业之外,由民间资本投资主办的保安企业也在迅速崛起。以保安企业的数量为例,在《条例》发布之后,国有保安企业的数量基本没有增加,而民营保安企业数量则增加较快。北京市的138家保安企业中,有136个企业是民营性质的。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上海市国有保安企业37家,民营企业则有116家;江苏省国有保安企业39家,民营保安企业314家。如果说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之前,数量不多的民营保安企业还处在夹缝中生存的话,在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之后,这些企业名正言顺地登上了保安服务的市场舞台,与国有保安企业正在形成竞争、互补与颉颃态势,成为中国保安业发展壮大的一个明显的标志。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进一步满足了社会的安全需求,提高了社会安全的保障程度,解决了保安市场主体不完善的问题,同时也使中国保安业在整体上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
一
民营保安企业的作用
关于民营保安企业的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和认识。一个方面是对保障社会安全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对保安业整体发展的作用。就第一个方面的作用来说,民营保安企业与国有保安企业相比较,具有基本相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在为社会提供安全服务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与发挥的功能基本相同,即预防犯罪、预防损失,保护客户的资产安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参与社会治安治理与平安建设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重要的参与主体。本文重点讨论的是其第二个方面的作用。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中国保安业发展的前20年时间内,由于没有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法律条件,中国保安企业的所有制类型中基本没有民营企业,即使有少量的民营性质的企业,其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也非常差。2010《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获得了历史性的机遇,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仅企业的数量在迅速增加,而且对保安市场的贡献也在迅速上升,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保安企业与企业家。总结几年来民营保安企业对保安业整体发展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安全服务的互补作用。民营保安企业与国有保安企业在安全服务领域可以发挥各自独特的优势,在功能上实现互相补充,解决市场主体缺位问题,共同支撑与满足社会安全的市场需求。国有保安企业有自身的优势,如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可以集中优势的人财物资源承担重要的安全服务项目,有可以依托的政府资源的支持,以及社会公众的消费观念与对国有企业较高的信任程度等。而民营保安企业的优势在于:有强烈的自身发展动力、发展需求与竞争意识,对新事物与潜在的市场需求有尝试与敢为人先的兴趣与勇气,一些不适宜国有企业经营服务的领域民营企业可以去经营,重视发展自己的品牌;有的民营企业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考虑问题着眼于长远利益,注意储备与凝聚各种人才资源等。这些优势与理念一旦成为经营的具体策略和措施,就成为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优势,与国有企业形成互相补充的态势,客观上壮大了保安服务的整体社会效应与实力。
其次是在某些服务领域发挥创新与引领作用。从最近几年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情况看,尽管政策的引领与导向非常重要,但在具体的经营管理中,民营保安企业对实践的创新与引领作用也不可忽视。国有保安企业由于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对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对企业资产与资源的使用,对经营范围的确定等一系列问题,限制相对较多,决策效率较低,经营机制也不如民营企业灵活。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市场需求,民营保安企业会以较高的效率形成决策,并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付诸实施。如在开拓海外安全服务市场方面的引领作用,在整个行业还在沸沸扬扬地讨论如何走出去开展服务的时候,一些有眼光的企业已经克服不少困难,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为中资企业的海外安全提供服务。如华信中安保安集团公司已经在印度洋从事护航4个年头;为了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华信中安集团自己出资20万元资助国资委有关研究机构组织开展“中央企业一带一路安保体系建设研究”,还与法律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资助出版安保文库。这些不仅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为后行者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在保安理论建设方面也发挥了引领作用;伟之杰安保集团不仅是最早为中资企业提供海外防恐安全培训的企业之一,而且也在为走出去的企业直接提供海外安保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如制订系统的安全保卫计划,协助海外企业处理危机事件,成为在海外高风险地区为客户提供安保整体解决方案(Global Security Solution)的专业机构;2014年12月20日,首家海外合资保安公司—南非华威雷德公司在南非成立,华威保安公司占49%股权。其他的民营企业,如中保华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也以各种形式开展海外安保实践。这些实践尽管只是开始,而且范围有限,但可贵的是这种创新精神与开拓引领作用,其积累的经验必然为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是对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与完善的促进作用。在没有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保安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依赖市场分割与垄断。没有竞争对手,或不完全的市场竞争,竞争机制就无法建立起来,更谈不上完善。其后果是形成经济学上的奇特现象:没有一个保安企业是亏损的,即使是最无能的保安企业负责人,或经营管理最差的保安企业也可以实现企业盈利。这种现象必然导致在保安市场上出现主体缺位,客户不能进行服务商品的选择,造成低产量与高价格的后果,最终造成社会剩余价值的无谓损失,使整个行业缺乏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明确指出要“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保安企业与保安市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订与施行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之一也是建立和维护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市场机制。实践证明,正是由于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才逐步形成与完善了保安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使一部分优秀的保安企业脱颖而出,同时也使垄断性经营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消费者有了充分的选择服务质量的市场条件,维护了保安服务的市场秩序。在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国有保安企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
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必须重视的问题
关于民营保安企业的未来发展,如果从整体上分析,不仅具有非常光明的前景,而且中国保安业进一步发展的潜力也存在于民营企业。但是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并非所有的民营保安企业都会有同样的发展前景。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无论是民营保安企业,还是国有保安企业,必然要遵循丛林法则,即一些企业的发展是可持续的,而一些企业则可能是短命的。管理理念先进,企业内部管理科学,企业文化健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讲诚信、负责任的保安企业会不断壮大,而有些经营理念落后、没有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注重长远利益与社会效益的民营企业,将会出现倒闭、破产等现象。即使是现有的国有保安企业,如果固步自封,不进行深度改革,不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仍然沿着传统的思维方法去管理和经营,也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败。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出现的民营保安企业数量与从业人员的迅速增加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之后必然会面临竞争、整合、联合、优胜劣汰的局面,从而使一部分在竞争中壮大的民营保安企业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为优秀的企业,且在整体上各个方面的发展优于国有保安企业。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如果说民营保安企业的崛起是缘于市场经济体制在保安行业建立的话,民营保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仍然取决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理念、优势与实力。如果着眼于深度分析整个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则必须剖析现存的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根据笔者了解与掌握的情况,民营保安企业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社会性的问题,或外部环境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这里主要讨论自身存在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民营保安企业在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相互之间差距较大,良莠不齐。一些民营企业基础较好,重视企业自身的建设与内部管理,在不长的时间内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目标;但有的企业从管理到服务质量都较差,企业对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缺乏凝聚人才的环境,导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其次是有的民营企业在管理上没有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家长式、家族式管理现象比较普遍。这些企业的领导在观念上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企业赚的钱也是自己的,在利益分配、荣誉分配、权责分配等方面有失公平、公正,不注意凝聚和团结各方面人才,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与智慧,缺乏发展后劲与可持续性。第三是在经营管理中不是依靠自己的优势、特色与服务质量占领市场,而是靠压低服务收费标准。如最近笔者在参加一个企业对保安服务的招标材料评审中发现,在提供相同的保安人员服务的情况下,有的民营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所有投标公司的平均价格。这样做的后果既损害保安从业人员的利益,最终也损害整个保安行业的利益。四是不能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把承担社会责任看做是一种负担,一种付出。还有一些其他问题就不一一列举。总之,自身管理不善可能已经成为一些民营保安企业进一步发展存在的瓶颈与潜在危机。因此,从保安业整体发展的大局考虑问题,应从各个方面重视并逐步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特别是民营保安企业自身,一定要对自己的管理状况有清醒的、客观的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完善管理制度与措施,以保证民营保安企业沿着健康的、科学的途径发展。
三
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环境条件
社会环境环境与企业内部的管理一样,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民营保安企业未来的发展效果取决于诸多条件,但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我认为是最重要的:(1)发展的社会环境;(2)民营保安企业自身的建设与管理;(3)保安行业本身的整体状况与发展潜力。
1.发展环境。作为一个行业或企业,自身要发展,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环境的认知、评价和了解,以及其对企业管理发展实践的影响,并通过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来适应环境。环境是对组织绩效起潜在影响的外部条件或力量。可以认为,作为一个企业组织来说,除过自身之外的其他部分都是环境,包括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企业所处的环境,实际上是一些相互依存、互相制约、不断变化的各种因素组成的一个系统,是影响企业管理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现实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民营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凡是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都会有利于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这是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一般环境。
在所有的发展社会环境中,首先是政策与法律环境,尤其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是明确的,也是一贯的。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有过一系列的论述,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之后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都有类似的论述。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与相应的一系列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明确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制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
在一系列的政策、法律规定的引导下,我国的民营经济整体上发展较快,对社会的贡献也日益增加。有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总量超过60%,其中广东省超过80%。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19亿人,大量吸纳人员就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不仅有效地增强了国家的经济活力,解决了大量的人口就业问题,而且对国家经济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与中国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政策法律环境的影响与推动。因此,就整个包括民营保安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来讲,当前并不需要制订新政策,而是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需要的仅仅是依法把既有的政策落实好。在有关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一些实际问题上,如国家的税收政策、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获得政府的支持,以为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前已述及,就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来说,除政策与法律环境之外,社会观念与行业内部的微观环境也是当前影响民营保安企业的现实问题。在当前有利于民营保安企业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之下,还需要分析适合保安企业发展的具体环境。关于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的具体环境,首先是社会观念。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或由于民营保安企业发展时间较短,或由于对民营保安企业的社会宣传不够,导致有的客户与社会公众认为民营企业服务质量总是不如国有企业,或服务的信誉不如国有保安企业可靠。从社会心理层面分析,说明社会公众对民营保安企业的认知程度、信任程度还比较低,存在一定的认知偏见。民营保安企业的信誉与形象在整体上还需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积极地对民营企业进行宣传。这是因为一些社会观念是长期形成的,不可能把一个行业客观需要的观念强加于社会公众,它需要潜移默化的影响,需要民营保安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也需要不断地进行灌输。其次,受社会观念的影响,有的地方或有的政府管理部门对民营保安企业与国有保安企业在管理监督方面还不能够做到平等对待,在行业内部平等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也有的观点认为,目前对民营保安企业在参与权、话语权等方面还存在潜在的歧视现象。综合以上情况分析,可以认为,国内的一般社会环境已经非常有利于民营保安企业发展,尤其是政策环境为民营保安企业提供非常好的条件,但具体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2.自身的建设与管理 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对任何企业的发展都是重要的条件,对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影响尤为关键。相对于民营保安企业,国有保安企业有较长时间的发展与积累,在市场占有、管理经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先发优势,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更为明显。资金需要逐步积累,技术与人才资源是紧密相关的,人才资源就是技术的载体。在具备发展环境的大背景下,民营保安企业之间的竞争,或民营保安企业与国有保安企业之间的竞争,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人才资源方面的竞争。这些条件的获得,必须依靠自身的努力,依靠企业自身的建设与管理。丛林法则所揭示的是强者精神,在激烈的竞争过程中,通过自身的不断强大与市场信誉的逐步提高,凝聚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企业就会有发展希望。
在自身的建设与管理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对所有企业都是适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最主要的内容,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四个部分组成,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价值是企业权力的制衡与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即通过建立这些机构使企业管理者与利益群体的权力能够实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从而使企业能够按照科学的途径决策、管理和经营。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关系到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如果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则容易形成独裁式、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不明确,不能有效地凝聚各种人才,并发挥各自的管理能力。长此以往,企业就可能由于管理不善而出现人心涣散,企业管理层级后继乏人,经济效益下降、亏损,企业的盈利也不可能投入到保安业自身的扩大再生产与进一步再发展等现象。华信中安集团公司的发展经验中有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具有健康的发展理念与思路,有正确的企业价值观,而且在责权分配、资源分配、收益分配、荣誉分配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可以认为,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民营企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凝聚各方面的人才资源,也就很难从事开展高端的保安业务,最终会被整个行业淘汰。
3.保安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与潜力。民营保安企业的发展依赖于保安业的整体发展,这种整体性的发展不仅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世界各国的保安业。如果一个产业或行业属于没落的行业,那就失去的发展的潜在动力。就世界范围来看,保安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从来没有失去过市场,与其他产业相比,可以说是一种长盛不衰的产业,只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需求的类型、范围,安全服务的方式不同而已。在现代社会,保安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安全形势不仅日益复杂,而且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特点日益突出,安全市场一直存在不断上升的刚性需求,安全成为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马克思的话)。国内与国外、民营与国有保安企业一方面相互竞争,一方面相互学习借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保安业整体发展,是民营保安企业未来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之一。
具体到我们国家的情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家安全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与要求不断提升,更由于保安业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安全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与海外利益与安全维护等国家层面的战略性举措的结合日益紧密,中国保安业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与潜力。在此形势下,民营保安企业也需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与需要,与国有保安企业一道,共同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依靠力量。现在一些企业提出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我个人认为,保安企业不存在转型的问题,因为这个产业所提供的产品从来就是安全服务,而不是其他;但升级是必须的,包括队伍整体素质的升级,技术与装备使用水平的升级,教育培训质量的升级,内部管理的升级等。民营保安企业只有在社会快速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中,把握时代脉搏,随时跟进社会发展的进程,适应社会的新形势,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才可能有机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